导语:公租房如何申请?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与程序公布!住建部答复热点问题一览。
3月,广州市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推出公共租赁住房16668套!大福利一出,住建部门的咨询电话一下子被众多小伙伴打爆了,为了方便大家在网上查找,今天,住建部门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统一梳理解答。
1.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形式是怎样的?
答: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亦可由单位以整体租赁形式申请。
2.什么单位可以申请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
答:依法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广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可以申请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
3.如何判断单位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标杆企业?
答: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是指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服务创新标杆百家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10号)规定,由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
若企业不确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可先申报意向需求,届时将由科技创新主管部门核定企业资格。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是指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还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答:一般指的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如果用人单位有更高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