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
目前,注册用户大都交纳了99元-299元的押金,由于注册用户众多,押金总额庞大。
为保障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在北京投放车辆的企业必须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防控承租人资金风险。
承租人在骑行过程中自觉接受企业信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有序停放。爱护车辆和停放设施等财物,自觉维护环境秩序。
在骑行过程中自觉接受企业信用管理,抵制乱停乱放、车框载人等不文明行为;对骑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按照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认定承担相应责任。
政府将全方面监督管理
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区开展共享自行车规范发展工作;
区政府组织区属单位和市属直管单位对辖区内共享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综合管理;
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企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
市公安部门对盗窃、侵占、破坏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骑行及乱停乱放的承租人给予处罚;
市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车辆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