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亿只是冰山一角
根据乐视回复周航的声明,乐视控股以北京东四环的乐视大厦作为抵押、以易到为主体贷款14亿后,周航称只给了易到1亿。那为什么不直接以乐视网为主体进行贷款,反倒绕一个弯?
一位外资银行贷款业务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不排除有乐视网属于上市公司,新增借贷需要披露,或因为负债率高等原因不太符合银行要求。
金杜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任何一个公司都是独立的主体。将母公司和子公司资产之间随意转移是不合法的。唯一暗箱的部分在于,不知道双方在这笔款项的使用上,签了怎样的合约。
该律师表示,“任何一笔钱的挪用,都需要经过子公司章程里的决议。比如说你要经过董事会的决议、或是股东会的决议。”
最关键的是,“任何一个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钱是独立的公司财产。公司不但有相关股东,还有外部债权人。随意挪用公司财产,不但会有损股东的利益,同时对外部债权人会造成损害。”上述律师说,至于挪用的方式是简单粗暴的转走、还是关联交易或者关联往来、价格是否公允,都是需要额外考量的。
某外资银行贷款业务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记者,银监会有个“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要求贷款资金有明确合理的用途,比如补充固定资产、补充流动资金、付应付账款、采购等。
但由于贷款后的资金流向很难监控,很多企业都有作弊的空间。
“比如你找个很熟的供应商,告诉对方,我先从银行那儿贷一笔钱出来,然后再让供应商把钱打回来。稍微动动手脚就转回来了。这是很普遍的。”该贷款业务负责人说,他不认为银行会把乐视这种描述认定为“骗贷”,但需要参考具体的合约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