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贯穿社会生活全过程,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价值观自信,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具体化系统化。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开展主题宣传。强化实践养成,注重典型示范,开展文化培育,精心设计开展多样化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修订和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和命运共同体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学生爱国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实践创新能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用好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红色资源。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彰显社会主流价值。推动社会治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强化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
(二)加强和改进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和形势政策教育,设计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载体。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城乡社区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工作加强年”活动。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