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文化科技支撑。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通过优化整合后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项目。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成果,催生新型文化业态。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研发与运用。推动“三网融合”。制定文化产业领域技术标准,深入推进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依托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强文化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提高文化核心技术装备制造水平。加强文化资源的数字化采集、保存和应用。
八、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扬弃继承、转化创新,推动中华文化现代化,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挖掘和创新发展。系统梳理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时代影响,阐明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改造陈旧的表现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推动文博单位开发相关文化创意产品。
(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图书音像版权资源共享。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普及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等,举办经典诵读、国学讲堂、文化讲坛、专题展览等活动。鼓励媒体开办主题专栏、节目。利用互联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加强语言文字研究和信息化开发应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强化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大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重要工业遗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珍贵遗产资源保护,推动遗产资源合理利用。加强馆藏文物保护和修复。建立健全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完善文物登录制度。规范文物流通市场,加大非法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追索力度。加强考古发掘和整理研究。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传习场所建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