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押金问题
在收费标准方面,由企业公示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目前,注册用户大都交纳了99元-299元的押金,由于注册用户众多,押金总额庞大。为保障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在北京投放车辆的企业必须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防控承租人资金风险。
7、承租人有哪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有序停放。爱护车辆和停放设施等财物,自觉维护环境秩序。在骑行过程中自觉接受企业信用管理,抵制乱停乱放、车框载人等不文明行为;对骑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按照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认定承担相应责任。
8、为什么暂不发展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
共享自行车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征,电动自行车用于共享,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大。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各方回应:
对于此次《指导意见》,ofo向腾讯科技发来回应称,“ofo将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规定,推动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
其中,对于外界关心的卫星定位装置,ofo方面表示,已与成熟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导航达成了战略合作作为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