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总量控制,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政府编制辖区发展和停放规划,设定辖区最大投放数量,运营企业须向区主管部门报备并签订共享自行车管理承诺书,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进行合理投放。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各区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3、企业规范管理的责任有哪些?
企业承担规范管理的主体责任。
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保证运营车辆质量安全;根据投放车辆规模配备管理人员,做好调度、保洁、维修、回收等工作;运用系统功能,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承租人将自行车还至可停放区;与交通主管部门对接运营数据;保证网络信息与承租人资金安全;完善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将多次违规违约的承租人列入企业黑名单;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处理用户投诉,接受政府的服务监督。
4、对共享自行车企业投放的车辆有什么要求?
共享自行车的使用强度、频度远高于个人自有自行车。为保障承租人骑行安全,《指导意见》要求企业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保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满足安全骑行要求,在运营过程中要定期检测车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要及时退出。车辆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目前,市交通委正在研究制定《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规范》。
5、共享自行车如何停放?
共享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停放规则是一致的。针对共享自行车数量爆发式增长、现有自行车停放区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各区主管部门将根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和共享自行车停车区设置技术导则,加快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工作;在一些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视情优化停放区设置;在新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居住区等周边规划预留较为充足的自行车停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