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委:出于安全考虑,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2017-04-30 16:41:42来源:雷锋网 作者:周翔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4月28日起至5月7日就《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未来是否要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企业突然“关门”,消费者的预存资金怎么办?车辆投放总量如何控制?停放秩序如何规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都给出了回答。

一、本市共享单车投放约62万辆

自2016年4月22日摩拜单车在沪投入运营以来,在沪运营的共享自行车企业、车辆投放和注册用户数都呈快速发展之势。在给市民短距离出行与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带来便利的同时,共享自行车车辆无序投放、破损锈蚀以及用户违法骑行、违规停放等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城市秩序和形象。

据调研统计,至2017年4月25日,在沪运营共享自行车企业共8家,投放总数约62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注册用户数约766万。

二、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针对共享自行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2016年下半年起,市交通委多次召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交通管理部门、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和运营企业座谈会,密切跟踪调研共享自行车发展状况,并会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启动编制《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与此同时,结合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4月初,市交通委牵头北京、广州、深圳交通部门在沪召开研讨会,就共享自行车发展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交流探讨规范发展思路。目前,本市已编制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分“总体要求、设施配建、引导发展、强化管理、完善保障”5个方面,共22条。

三、共享自行车的功能定位

《上海交通发展白皮书》明确提出,自行车交通方便灵活、经济环保,是公众出行不可缺少的交通方式。按照“互联网+”创新思路,《意见》将共享自行车定义为“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由经营企业投放车辆,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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