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香港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和 搞得沸沸扬扬的罗尔事件 相比,这件事同样是向全社会呼吁奉献爱心,却拥有一个迥然不同的结局。
43岁的妇女邓桂思罹患急性肝衰竭,她的大女儿Michelle本欲捐肝救母,却因为距离合法器官捐献年龄18岁仅差3个月,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一时间却没有合适的活体捐献者或者遗体可供使用,事件十万火急。
有官员、议员及社会人士认为应降低捐赠器官年龄至17岁,但是医院反对开未成年捐肝的口子,说今后万一再出现一个年龄更小一点的,难道还继续放低年龄下限吗?争执之下,香港立法会紧急决定将法定最低捐献年龄临时性降低到17岁,并设定5月份失效的“日落条款”(生效为期一个月),以体现“特事特办”的精神。
但在这一修改还没来得及表决之前,事情突然峰回路转,出现一位好心人自愿捐出肝脏:26岁女文员郑凯甄看到新闻报道,决心捐赠自己的一小半肝脏应急,移植手术于上周完成。
善心人无私捐肝引发弥漫香港社会的巨大感动。隔着社交网络,看到成百上千条跟帖在眼前展开,我在内地同样也能感受到香港网民因此事所受到的震撼。
器官捐献曾因网上“假新闻”陷入低潮
郑凯甄捐献器官救人之所以难能可贵,是因为与香港器官捐献登记的低迷形成鲜明对比。今年以来,香港器官移植个案与往年同期相比其实是下降的,不同器官的登记数量都只到个位数。
可能会令如今感动不已的网民略显尴尬的是,捐赠器官的低迷并非完全由于历史和社会观念,而是网络“假新闻”惹的祸。
今年大年初一播出的TVB《新闻透视》专题报道多宗网上热传的假新闻,提到去年6月有香港网民在Facebook谣传,中国内地已将港澳台纳入所谓“国家人体器官分配系统”,香港人捐赠的器官会被分享到中国内地的患者那里,而不是服务香港本土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