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庭审中,江中公司坚称该公司生产的猴头菇饼干从未在标签中标注“养胃”字样,仅在电视推广宣传中提到养胃字样,养胃是民间俗称,不涉及疾病治疗,更不违反法律规定。
此次江中集团向法庭提交的相关裁定文书则显示,海淀区食药监局已经撤销此前针对销售方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养胃“标签不当使用的行政处罚。
江中集团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文件称,此前海淀区食药监局根据不符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第2款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做出的相关行政处罚,在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后已被主动撤销。
此外,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食药监局内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海淀区食药监局确已撤销此前针对“养胃”标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