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猴姑被诉“养胃”误导消费者 被告徐静蕾等提交新证据

2017-04-19 15:42:44来源:澎湃新闻

起诉书中,李满贵表示,2014年初,他在中央电视台8套、腾讯视频等平台多次看到徐静蕾代言的江中猴姑饼干“养胃、能治疗胃病”的广告宣传,由于胃部不适,对该产品的广告宣传产生良好印象。

李满贵还称,2014年6月6日,他在超市购物时,看到超市大屏幕宣传“新产品猴姑酥性饼干,一款养胃的饼干,专为胃病人群设计,满足胃病人群核心需求,定量食用独立包装”,后现场询问现场促销员,得知此饼干系江中集团生产。李满贵称,购买并食用后,他发现其与普通饼干并无不同,而且由于依赖“猴姑饼干”,反而耽误及时用药和就医。

因此,李满贵认为,猴姑饼干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宣传上属于误导消费者。

江中集团提交证据称食药监局已撤销处罚

在被海淀区食药监局处罚、消费者起诉后,江中集团多次强调,“养胃”并非临床医学术语,而是民间说法,并非医疗宣传。

2015年,在法院受理李满贵的起诉三天后,江中集团即作出说明称李满贵的起诉存在不实。

在其公告中,江中集团称,猴姑饼干播出广告是“胃不好,总是不舒服,猴姑饼干,养胃”,而“养胃”并非医学临床用词,属民间说法。宣传“养胃”,并没有违法违规。

江中集团还称,猴头菇是食用原料,是美味佳肴,用食品原料制成饼干,很安全;同时猴头菇又是药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猴头菇制成的猴菇片,养胃和中,用于治疗胃、十二指肠溃疡及慢性胃炎,说猴头菇养胃是有科学依据的。江中研制猴头菇饼干,对猴头菇的用量设计是有依据的。

针对北京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认定,江中集团相关人员此前曾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认为该认定是错误的。“我们在投放广告之前,已咨询相关部门,若认为产品不符广告宣传,我们也不会投放广告。”

阅读全文
    相关标签:
阅读(0) 编辑:ET005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的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其它网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smxtougao@163.com
相关阅读
新闻热图更多 >>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