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问题里,最重要的就是骑车者的安全。“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的话掷地有声。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则表示,对车辆安全等问题,防患于未然比事后赔偿更重要。
随着资本介入、跑马圈地,共享单车市场同样出现了过度投放、拼命扩张等弊病,这也可能导致单车企业放松运营管理和质量风险控制,甚至可能“只管生不管养”。在市场调节失灵的背景下,监管规则需要平衡的是:如何在提高共享单车企业公共待遇的前提下,抑制其私人性,避免其因降低成本而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从而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诸大建、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等专家认为,监管规则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如何做到让共享单车企业盈利,但又不产生暴利。
“面对创新,政府部门既要按捺住乱伸的手,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上场干;也要压抑住悸动的心,出现问题不能一扣或一封了之。”黄锫说,一些地方对乱停放共享单车的扣车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而这种措施还需要上位法的支撑和明确。
诸大建认为,宽思路是政府对共享单车发展有非合同的软约束,多方参与制订一对多的管理条例,确定各自义务与责任,这适用人口多的大城市;窄思路是政府对共享单车发展有合同化的硬约束,中小城市可以与企业制订一对一的共享单车服务合同。
不管怎样,共享单车与分享经济,仍在路上;“小双”们的前进,难以阻挡;分享的故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