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清初的黄履庄和他的“双轮小车”也常被提及。据《黄履庄小传》的记载,黄履庄曾“作双轮小车一辆,长三尺许,约可坐一人,不烦推挽能自行。行住,以手挽轴旁曲拐,则复行如初。随住随挽,日足行八十里。”可以说是近代中国自行车的雏形。遗憾的是,这项发明没有得到当时社会的普遍认可,据此来说自行车诞生于中国,有些牵强。因此,自行车对中国人而言像是半路夭折的发明,最终它还是一件舶来品。
▲《老自行车》一书中展现的中国最早的自行车
溥仪为骑车锯故宫门槛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自行车逐渐传入中国。
1866年,晚清的外交使臣在西方第一次见到了自行车。
与“德律风”等物不同,Bicycle引入中国之后,中文翻译直取其形,译为“自行车”,实际的文字含义为:一人单独骑行的车子。在当时,还有一些人望文生义,将其理解为“自行运转之车”,说其“词不达意”,误解从一开始就存在。
自行车传入中国的最早证据是1868年11月24日出版的《上海新报》:“兹见上海地方有自行车几辆。”也有一些人称呼其为“脚踏车”,在近代的文献中,很多晚清诗人都有所记载,叶仲钧在《上海鳞爪竹枝词》中写道:“一部黄色车子前,有人双脚踏轮盘。虽然翻得新花样,但是行来没几年。”
▲清代北京城的自行车
自行车传入后,相当一段时间并没有成为中国人常用的交通工具,一方面造价高昂,并且受限于自行车技术,骑行困难;另一方面道路颠簸不平,难以操控。开始只是作为娱乐工具,作为“新思想”的象征,在上层社会流传。末代皇帝溥仪曾收到一辆自行车作为礼物,他在《我的前半生》中回忆道:“为了骑自行车方便,我们祖先在几百年间没有感到不便的宫门门槛,叫人统统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