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生产习俗和生活习俗

2017-10-24 12:10:55来源:卢氏县旅游局

第二节 生活习俗

一、服饰:

1、礼服:建国前礼服系上层人士和富人穿戴。从清末到民国初年,男礼服受清代官服影响,一般是长袍外套马褂,灰色或褐色毡礼帽。至民国30年(1941年)前后,其影响逐渐消失,只穿长袍,外罩长衫,不套马褂。当时军、政、学界人员,均穿军制服或“中山服”,一般群众直至60年代前,均穿便服。女礼服为头戴首饰、耳环、颈戴项圈,腕戴银镯,腰系裙子(或穿旗袍),足穿绣花鞋(有木底绣花鞋),用惜裤扎裤腿。建国后,银首饰、裙子、绣花鞋已无人穿戴,式样上已无礼服、便服之分,质量不同而已。

2、便服:从清末至6 0年代,男穿对襟上衣、大腰裤。建国前,农民除过年过节外一般不穿长袍,商人、绅士、学者平时穿长袍长衫。

人们衣着变化,突出的是长短宽窄的变化。现如今,各式各样的衣服四处可见,崇洋心理较为严重。

二、饮食

1、酒席:卢氏城、乡最普通的是八碗席,其中红烧条子肉两碗,每碗八片(以条子油炸豆腐代替的,称豆腐席),酥肉、丸子(二者为油炸面食)各一碗,丝条(粉条、干豆角或海带)、白菜各一碗,冷菜(绿豆芽、银条、甘兰片、豆腐片)两碗。不带酒为“干八碗”、 带酒必有下酒菜,四个盘(两荤两素)或九个碟(五荤四素或者四荤五素)。先端出盘、碟喝酒,后端齐八碗、四盘馍再吃饭,先有长者招呼,同席的八人一齐吃其中的一碗条子肉,没人一片,再及另一碗,酥肉、丸子,以次面食,其他的可随意。加一大碗甜米或一大碗方块肉的叫“九顶十”,两碗同时加上叫“十碗席”,再加一大碗全汤叫“硬十碗”。另外每人一碗酸汤面叶。

80年渐改碗为盘,除冷菜外用烧、炒、蒸等烹调法,吃法同前。

“海参头”是建国前比较高级的酒席,每席配海参一碗,菜数多至36件,吃法和“八碗”、 “十碗”不同,一件一件上菜,边吃边饮,最后端齐“八碗”和每人一碗汤面叶。需四、五小时始能席终,一般用于酬谢媒人等上等人士宴请宾朋。

2、家常便饭:各时期各地区不同。建国前,县城附近产量区有一日两餐不吃馍的,上午11时左右,多为糁子汤煮红薯,下午6、7点为豆面条,下饭菜绝大多数是酸菜(土话又叫“黄菜”),西南山区早上吃糁子汤煮芋头(又名“土豆”)或野菜,每日三餐的加一顿糁子饭或玉米面糊涂,平时吃玉米面团子或玉米面“懒糕”,也叫“懒糕馍”。两掺馍或白面馍为年节食用。

80年代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小麦大面积丰收,产粮区已全部吃细粮(小麦),农闲每日3餐,农忙4餐:半早上(8、9点钟)酸汤、白馍多送到田里,饭时(十一、二点)蒸馍或白面条,晌午(下午两、三点)面条;晚上面条,饭样单调,副食、蔬菜很少。西南山区吃细粮也较以前为多。

3、改善生活的传统饭样:水饺(土名“疙瘩”)、卤面、臊子面、拽面、糖包、油卷馍、肉包、油菜等油食。

三、婚姻

民国期间,男女婚姻仍因袭封建礼教,全由“父母之命,媒约之言”而定,婚前双方互不见面,但须经很对繁文缛礼,如:

1、作揖:即订婚,此前需由男方央媒人到女方提亲,同意结亲时,定日子,男方长辈和媒人带齐订婚彩礼到女方“作揖”,女方需挂起祖志,共同插香行礼。女儿要给公公叩头,公公给儿媳赐叩头礼钱女方则。然后设宴招待,女方则须约亲戚(姑、舅、姨)来陪媒。常有女方嫌男方所带彩礼量少或质差,虽已挂起祖志而翻脸,宣告不与结亲的,这中间无论结亲或不结亲,男女双方均处于无权地位。

【现在,虽然很多年轻人是自由恋爱,但必须还有媒人。】

2、下书:订婚(作揖)后,通过媒人联系,女方同意让男方迎亲时,由男方请诹吉先生,开列男女双方和双方父母生辰“八字”,按相生相克,分别确定请媒人、行礼和迎亲的吉日,由男方长辈送至女方,谓之“下书”,即通知的意思。【现如今,找先生给看好还是必须有的过程。】

3、请媒人(俗称请客):男方设较高级宴席,酬谢媒人,女方长辈偕亲戚带礼品到男方家赴宴,陪媒。

4、行礼:在迎亲前一个月内,男方长辈带礼品(四架食盒一坛酒,后改为数十包点心,按女方亲戚户数计算)到女家行祭祖礼,并带给女家妆奁的油漆费,女家把祭品分送给亲戚,亲戚给出嫁女儿“添箱”(即送嫁妆)。【现如今,礼节不变,只不过是拿的东西变了。】

5、迎亲:男方由一谙世故者率新郎、迎客夫妇(两人必须是初婚者)、鼓乐,乘四顶花轿(由新郎、新娘、迎客夫妇分乘,若是两顶的,由新娘、女迎客分乘,新郎和男迎客骑马)到女方迎娶,女方设宴招待,并邀其亲戚送女。花轿进村,路口各方一桌,给新郎、男女迎客抹花脸,地铺地毡或苇席,由一妇女(必须是初婚,夫妇,儿女双全的)拉住新郎新娘的后衣襟,由孩子们向头上撒五谷,同时进入洞房,新郎揭去新娘的盖头,叫“抢门”,这时新郎才第一次见到新娘子,接着双方洗脸,娘家人开了箱子,取出脸盆、木梳,小姑子给新嫂子端洗脸水,新娘子。要给小姑赏钱,梳头人(必须周全妇女)给新娘子梳头,梳起头,才算是媳妇接着是新娘新郎吃饺子,喝“合卺”酒,男家设宴招待客人。前三天晚上,村中弟、侄、嫂子们到新房戏谑玩闹,谓之“闹房”,借以消除新郎新娘之间的生疏感。

【现如今,有一定的改变。如:不坐轿子坐车子;有些迎客也改成单身男女,但大多数还是找合适属相的迎客来迎亲;小孩子拉新娘的后衣襟;不再梳头,也很少有揭盖头,大多在结婚前都还在一起;吃饺子是有讲究的,一般都是由新郎的靠实伙计们想处歪门邪道的调汤法,如加上芥末、辣椒油、盐、醋、酱油、白酒等等等一些调味品调的汤用来折磨新郎新娘,还有更绝的是将调好的坏汤注射在饺子内部,啧啧,多少吃点走个过程;以前都是在晚上闹房,村里的所谓年轻人都前来闹房,闹的是很过头的,新娘是很无奈的,新郎更是急不可耐。现在一般都是新娘过门之后直接闹房,不过是要避开新娘的娘家人的,要不然会有营救人员意外出现甚至辱骂。】

6、回媒:迎亲的第二天,仍由一谙世故者率新郎到媒人家行谢媒礼,再到女方娘家拜见岳父母,饭后当日返回。【曾有男方要给媒人送双鞋子,同时还要归还媒人的礼钱。】

7、祝三天:迎亲第三天,女方母亲偕亲戚(多为女性)带饺子到男家看望女儿,男家设宴招待。

【现如今,有点男女双方较远,祝两天就很少了。】

8、住十日:婚后十日内,娘家择吉日接女儿住娘家,住娘家日数应少于初嫁到男方已住过的日子,到期送回。

9、认亲:婚后第一个春节里,新娘带数十上百份礼品到岳父家,由妻兄、弟陪同,到每户女方亲戚家认亲拜年。

10、追节:婚后第一个端午节、重阳节,女方亲戚到男家送节礼,男家设宴招待。

建国后,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新“婚姻法”,禁止父母包办或买卖婚姻,提倡婚姻自主,自由恋爱,骑马坐轿、铺张浪费以及迷信色彩浓厚的陈规陋习逐渐破除,形成了新事新办的新风尚,除自由恋爱者外,多数青年要经过以下程序:

1、见面:男女双方经介绍人牵线,初次见面谈话。

2、看地方:经多次交谈了解,男女双方互无意见后,约定时间,女方随介绍人、母亲或兄嫂到男家看其家庭坐落环境、房舍设备以及公婆为人等,男方赠给女方衣服一身和鞋袜等女方以接受与否表示其同意不同意。\

3、买衣服:双方同意订婚后,约定时间,男女双方随介绍人和女方亲人同到市场上买衣服或衣料,由女方物色中意衣物,男方出钱,一般水平是四身衣服和一些鞋袜等,最后通道饭店吃顿饭,衣服带回男家,也有男方一次给女方一定数量的钱,由女方自己随意到市场购买的。

4、行礼(订婚):约定日子由男方或长者同介绍人带所购买衣物到女家订婚,女方招待,并邀请亲戚来陪媒,赠给男方方少数礼品(女方给男方做鞋一双及笔记本、水笔等)。席间说些“结亲结义”等客气话,完全省去以往旧仪式。

5、结婚:由一对(或两对)夫妇率新郎至女家,吃过宴席,迎回新娘,较远的骑自行车或雇汽车,初到家放鞭炮,给新郎、迎客抹花脸,设宴招待来客,由男女双方除外旅游结婚,家里不举行仪式也收礼待客,有在机关厂矿举行新式结婚仪式,集体结婚的,仅用糖块、烟酒招待恭贺人,既经济又文明,但在农村多沿用旧习俗。80年代后期,结婚仪式逐渐繁琐并呈铺张浪费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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