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改革前后水资源税费负担变化总体表现为‘三增三平’ ,总体符合政策设计初衷。” 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说,“三增”即抽取地下水企业税负增加,超采区企业税负增加,特种行业税负增加;“三平”是居民生活用水负担持平,企业正常用水负担基本持平,农业用水负担不变。
他还表示,“增加收入不是费改税的最终目的,改革主要是为了破解水资源稀缺与浪费并存的痼疾,调控意义大于财政意义。改革初期收入增加属于正常现象,随着企业加大节水力度之后,税收收入会呈现出一个逐步下降的过程。”
倒逼 节水成效开始显现
从水资源税开征半年多来的情况看,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总体显现出“三倒逼两提升”政策效应。
首先,差别税率倒逼地下水取用量稳中有降。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税负差。为降低成本,一些企业开始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取用地下水。如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这家企业生产主要抽取地下水,以前每立方水交水资源费2元钱;水资源费改税以后,因为企业采水区域属于河北省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域,每立方水就要缴纳水资源税6元钱,税额标准比原来水资源费提高了三倍。改革后该企业接入公共管网,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降到改革后的8.7%。廊坊三河市的洗浴行业已全部改为使用自来水,不再抽取地下水。
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高会民表示,费改税后,在征管力度不断加强、纳税户数逐月增长的情况下,地下水取水量不增反降,地下水使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初步达到了抑制地下水超采目标。
其次,税额大幅提高倒逼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特别是耗水大户高尔夫球场反应明显,河北省内几乎所有高尔夫球场都开始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措施集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