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4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校园贷划出四道明确红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4月15日,今借到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篇《关于今借到调整22周岁以下用户使用规则的通知》,称将在当月17日起,22周岁以下用户发起“求借款”至少需要1名25周岁以上的通过信用认证的用户作担保,一旦逾期,平台的风险提示短信会发送给该担保人的紧急联系人和通讯录好友。
其实大多数女大学生贷款的本金都不多,据相关报道,去年泄露出的借款金额信息中,借款多分布在2000元至6000元之间。不过裸贷最为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它的利率。少的每周交付本金的5%,多的每周交付本金的30%,有些人经过利滚利后2个月即被收取本金100%的利息。
最高法2015年8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左胜高看来,一些裸贷悲剧的酿成,与大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的缺失也有密切关联。但是虽然法律规定在前,他表示仍有很多放贷人或借贷平台在其中“钻了空子”。“一些放贷方所收的利息的确低于本金的24%,但是却额外增收了居间费、服务费、中介费和逾期服务费等。如果把所有名目的费用加起来,利率依然远远高于法律所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