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全集遭泄露:泄露者、销售者、网络平台或涉罪

2017-04-17 08:29:52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林平

此次泄露的电视剧主要通过百度网盘、微信、微博等渠道传播,这些网络服务商是否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张季介绍,《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此外,4月14日,国家版权局将《人民的名义》列入2017年第四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要求相关网络服务商对该部剧采取不得提供、禁止上传、删除侵权内容、断开链接等保护措施。

张季认为,在国家主管部门已经明示的情况下,如果相关网络服务商继续为该盗版作品的传播提供便利则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罪。

版权保护受关注,行政处罚被指无力

在观众追热播剧的同时,版权保护问题也如影随形。有专家认为,电视剧的权利人是制片方,“送审样片”播出侵权与否,关键在于是否经过制片方同意。

“未经制片方同意擅自公开播放电视剧集,这一行为就侵犯了制片方的网络信息传播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同时表示,“送审样片”因未取得电视剧许可,如果是播出方自己授权其他平台播出,也违反了电视剧播出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不过,刘春田认为,针对盗版等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因缺乏强制措施,基本上是无力的。

“这一行为性质恶劣,应引起行业关注,希望引起版权保护部门高度重视,形成共识,以此为契机彻查违法行为。”李学政透露,出品方将于近日专门召开打击盗版行为的发布会,“我要像剧中王文革一样出面维护合法权益。”

李学政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如果对这次光天化日下的盗版事件不能充分打击,不仅会严重伤害该剧相关方的利益,更严重影响行业信心。

阅读全文
    相关标签:
阅读(0) 编辑:ET005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的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其它网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smxtougao@163.com
相关阅读
新闻热图更多 >>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