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数据,电视台高层可能会坚持认为自建平台的权属是自己的,数据是自己的。但问题是,你就那么一点用户数,你的数据量够吗?你有能力给那些人做数据标签吗?他们在你这里是有购物行为,还是留下了你可以识别并且标记的浏览痕迹?
那些堆砌在你的数据库里的零散你尽量小的可怜的无法进行个性标记的数据,其实只不过是一段段散辞的无法提炼的纯文本而已。
这些存储信息如果融汇到阿里或者其他云计算的平台,可能还有点用,如果放在你这里,仅仅只不过是一堆理不清的乱码乱麻而已,哪里谈得上是你的还是我的。这种小家子气的做法,其实只不过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做法。
在一个开放平台,只有数据量足够大,并且能够给个人进行标记的情况下,大数据才有真正的作用。大数据的应用其实还包括了浏览器等等工具,但所有的关键工具,关键的数据获取的能力都在大公司手里的时候,盲目地去自建一个封闭的平台,是你以为的守土有责还是画地为牢呢?
所以数据这一块应该是共享和分享的,越分享越有价值,越封闭越一无是处,所以上别人的平台不是在为别人服务,不是在为斗鱼或一直播等平台打工,而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所以,最佳的方式就是跳转。从自有平台上跳转到合作平台上去,另外也不要过多的孩子气,动不动就要谈股份制,一个商贸企业在天猫上获得了几亿几十亿的成功,是不是就一定非要去跟天猫谈他跟马总之间的股份呢?大平台做了非常多的基础建设,获取他的正当的收益甚至于大数据的超额利润,人家投入了,这是该别人的,并不是你不拥有这个数据,你就不能够从这个数据当中获益,等支付平台能够给电视台带来收益的时候,他是不是也还是会采集在他这里消费的人群的电话号码以及其他的数据,是不是这些数据更精准更有效的能够给他带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