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汤河裸浴
在卢氏县汤河乡政府南侧的老灌河畔,有一个露天温泉浴池,当地男女村民白天在路边温泉裸浴而不避人。
对于汤河裸浴的起源于何时,没有人能说得清,据当地人讲,祖辈都是这样。光绪九年的《卢氏县志》上曾记载,“汤池在熊耳山足,夏可熏鸡,冬可沐疡”,想来有一定历史了。
据当地村民介绍,在封建社会,由于女子地位较低,封建思想对女子的束缚也较多,汤河温泉基本上是属于男性专用。到了上世纪40年代末,人们的思想稍微开放一些,这时的汤河温泉往往是谁先占着谁就洗,男女之间经常发生“战争”。事情越闹越大,终于有一天,有两拨男女闹得不可收拾,吃亏的一方便请来著名文学翻译家曹靖华的父亲曹植甫论理。
曹植甫来到现场,平息了争斗之后,定下规矩:男人洗浴时间为农历一、四、七、二、五、八,女人为三、六、九,轮日进行。上个世纪70年代,女人洗浴又增加了农历逢十这一天。
随着小山村与外界联系的增多,越来越多的男人外出打工,而女人在家者较多,且多承担洗衣等家务,有女村民便提出,女子洗澡时太过拥挤,并且时间不够用。 在2012年的卢氏县汤河乡人代会上,经过讨论最终决定,从2月14日情人节这天起,把洗澡时间改为单日男性洗,双日女性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