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解除主城区静态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3.0版)》规定,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6日12时起,我市主城区(湖滨区、陕州区、经济开发区、示范区、商务中心区)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生活和生产经营秩序。中高风险区继续实行静态管理,继续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服务等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入各单位、村组(小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一扫三必查”(扫场所码,必查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措施,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居民自觉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少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积极主动接种疫苗,继续配合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
二、解除交通管控。市内客运班线、长途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经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后,符合行业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恢复。司乘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车辆必须及时消杀。
三、有序复工复市。宾馆、商场、超市、餐饮业(暂停堂食)、药店、理发店等生活必需保障行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实行“错峰、限流、延时”开放。静态管理期间停产的企业、工地,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对不执行“一扫三必查”措施的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四、暂缓开放场所。KTV、网吧、游戏厅、健身房、电影院、酒吧、棋牌室、台球室、洗浴场所、茶室、咖啡馆、桌游馆、线下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暂缓开放。非生活必需保障行业的街面店铺、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及人民公园、虢国公园暂缓开放,经综合评估后及时开放。养老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暂缓对外开放。
五、严禁聚集活动。严禁举办50人以上会议、培训、慰问、联欢、论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属地管理,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有序恢复办公。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其中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按照实际需要继续参与社区防控工作。行政审批等窗口单位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接待服务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七、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恢复线下教学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八、来(返)市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线上可通过“豫事办”报备),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进行管理,入市落地实行核酸检测“即采即走即追”政策。
九、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对未按要求频次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赋码管理。
十、凡不执行上述规定,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继续理解、支持、配合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我市将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