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段万刚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10日,三门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直属大队(又称三门峡市公安局金渠分局)原大队长(金渠分局原局长)段万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滥用职权一案经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向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万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段万刚身为公安干警,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滥用职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