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河路、车站路及灵朱公路
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1月6日灵宝市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着力解决目前突出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灵宝市城区黄河路、车站路及灵朱公路除民生车辆及为重点项目供应商砼的车辆在早8时至中午12时通行外,禁止一切大型货车通行。
确需进入城区的民生车辆,需在灵宝市环境攻坚办签订扬尘防治责任书(承诺车辆不带泥上路,进出城区必须进行冲洗,运输物料全覆盖等)后,由交警大队发放通行证。
凡发现违反《扬尘防治责任书》规定的,交警大队将吊销该车通行证,并暂停向车辆所属企业签发通行证。
特此通告。
灵宝公安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