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灵宝市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2020-10-24 22:57:29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报经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优秀人才,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相关专业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共100名,具体专业详见《灵宝市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专业分类计划聘用一览表》(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建设学科,不含其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2.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取得博士、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三、引进资格和条件

  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良,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优秀人才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在23周岁(含)以下(199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26周岁(含)以下(199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三门峡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方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若干意见(试行)》(三发〔2017〕21号)相关规定,采取组织面试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引进方式如下:1.组织面试。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2.直接考察。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各大院校就业网站、灵宝党政公众网和中国金城传媒等媒体发布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8:00—11月5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灵宝市金城大道19号,灵宝市委组织部二楼216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灵宝党政公众网作为对外发布信息的指定平台,报名人员可在灵宝党政公众网(http://www.lbwbw.com)下载《灵宝市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后与其它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brcyj@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1.报名材料

  (1)灵宝市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二寸单色(蓝色或红色)背景免冠照片五张(含电子版);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聘书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需盖章);

  (5)取得各类职(执)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应聘者需向报名邮箱lbrcyj@126.com打包发送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经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面试资格审查时查验相关证件,与报名材料中信息不符合的,取消面试资格。

  3.筛选排序

  根据岗位需求,按照学历优先、名校优先、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的原则对人选进行排序,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选在灵宝市党政公众网进行公布。

筛选排序按照以下原则依次进行,直到排出顺序为止:

  (1)优先选择博士研究生,其次选择硕士研究生;

  (2)按照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人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的顺序进行选择;

  (3)选择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符或研究方向最贴近的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对比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荣誉奖项等方面情况,按综合能力高低进行选择。

  (三)面试。面试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根据面试成绩和直接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或直接考察的具体时间见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阶段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引进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承诺协议,5年内不得调离灵宝市。

  (六)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照专业适配原则,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试用考核。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工作单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进一步审核后取消聘用。

  六、相关政策

  1.工作待遇。引进人员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可享受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博士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受理审核,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协调调动工作,配偶可按原工作单位性质,随迁到我市工作;配偶暂未就业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可委托我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直至其就业成功,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聘用和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后,购买我市住房给予总额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费补贴,分3年拨付。引进人员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手续齐全的房屋,在办理契税、房屋权属登记时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3.其他政策。引进人员享受“金城人才服务一卡通”政策,从子女上学、交通出行、医疗保障、落户安置、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服务。

  报名邮箱:lbrcyj@126.com

  咨询电话:0398—8829591(灵宝市委人才办)

  未尽事宜,由灵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灵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参加本次招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发布的公告,不再另行对个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直接考察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门通知。

  附件:1、灵宝市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专业分类计划聘用一览表

     2、灵宝市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灵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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