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民的无偿献血证
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近日,三门峡市民张女士向映象网记者反映称,在不久前的一次义务献血结束后,造成软组织感染入院治疗。就此事,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据张女士写的一份材料上显示,2018年6月23日,为了响应市场办号召的义务献血活动,上午11点多张女士和多名同事一起到三门峡市中心血站采血车上进行义务献血。
献血现场视频截图
记者了解到,献完血回到家后张女士就感觉右肘有不适的反应。她又说:“当时没有太在意,以为是采过血后的正常反应。24号就开始感觉疼痛,到最后疼痛难忍导致右胳膊不敢活动,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联系血站后,对方给了一瓶云南白药让我喷洒止痛。在喷洒过云南白药后胳膊还是剧痛。”
不久,在三门峡市医院,张女士进行了医学疗诊断。病历上显示,诊断人右侧上肢静脉穿刺后肿胀,触痛,皮肤温度升高,肘关节肢活动受限,软组织感染。入院记录诊断为右肘关节组织感染及右肘关节积液。
随后,记者来到了三门峡中心血站,一位黄姓负责人表示,确有张女士在献过血后胳膊感染一事,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负担张女士在住院期间产生的一些医药费。至于张女士提出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无法解决。然而,张女士对这样的答复并不满意。
张女士工作的三门峡玉泊家具商场杨姓负责人向记者说:“6月23日这次的献血活动,是由我们商场组织人员参与的一次义务献血活动,这样的活动每年都会组织一次。”
此事,张瑞红女士已向三门峡市卫计委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截至目前她还未得到回复。
河南建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杨雷兵说:“根据最高法的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张女士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进行维权,这个例子属于医疗损害赔偿范畴,前期可以进行调解,双方达不成一致的话,张女士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