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警方清明当日13小时抓获一名抢劫嫌犯被点赞

2018-04-10 17:42:25来源:卢氏县公安局 作者:孟永新

清明时节雨纷纷,卢氏警方擒劫匪。日前,卢氏县公安局闻警即动、快速反应,仅用时13小时,就冒雨擒获一名抢劫出租车劫匪的英勇行为,在当地被广泛点赞。

4月5日是2018年清明节。当日上午9时许,卢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出租车司机刘某某报警,称其被一男子持剪刀抢劫走现金、手机及出租车钥匙等财物,嫌犯已冒着大雨向东明镇胡家寨山上方向逃走。接警员一边将情况层报相关领导,一边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刑侦大队、特巡警大队、东明派出所、机关值班民警及就近的杜关派出所、文峪派出所等单位处警,指令交警大队在执勤中密切配合。随即,该局领导按照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宋福栓“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指示,广泛发动当地群众,将集合起来的300余名警民混编成组,在分进合围的同时,通过登门入户精准宣传和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海量发布信息等举措,在案发地沿线通报情况、发布公告,火速织就了一张不获全胜誓不罢休的擒匪天罗地网。

当晚9时许,有群众在微信中向专案组举报,称一疑似嫌犯的男子在某小区出现。周围各路搜捕民警迅即分头行动,在调取周边视频监控、摸排调查确认了该男即为正在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后,逐步压缩防线,并于当晚10时许,在该区域一偏僻角落将其擒获。

经查,2006年,黄某某(现年42岁,南阳市宛城区人)因抢劫被南阳油田公安局抓获,后被判有期徒刑8年;2014年,该因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8年4月3日刑满释放后,该黄乘坐大巴于5日一早来到卢氏。由于身无分文,其在看到刘某某驾驶出租车行至身边时,想到所处位置是偏离繁华区域的郊区,当日又正是清明节假期,“警察只有值班的少量人员”,且大雨滂沱,道路难行,“跑得比兔子还快”的自己“成功就在眼前”,遂产生抢劫念头,趁刘某某不备,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剪刀顶住其胸口,劫走现金、手机及其所驾驶的出租车钥匙等财物,而后冒雨朝附近山上逃走。在铁的证据面前,黄某某对抢劫刘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黄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卢氏县公安局 孟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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