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禁燃令”的继续实施,今年春节期间,三门峡市空气质量持续优良,年味更“清新”。
2月23日,大河报记者从三门峡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春节期间三门峡市共有2天优良天气,其中除夕至初一,PM10累计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2.0%,PM2.5同比下降33.6%,两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
据环境监测分析结果显示,2018年除夕至初一(1月15日-16日),三门峡市PM10累计平均浓度为123ug/m3,全省排第1名,低于省均值37ug/m3,低于去年同期(1月27日-28日)89ug/m3,降幅42.0%;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81ug/m3,全省排第1名,低于省均值35ug/m3,低于于去年同期(1月27日-28日)41ug/m3,降幅33.6%。
据了解,年前三门峡市在持续推进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的同时,继续执行全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公安、安全监管、城管执法、工商、环保、质监、商务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联动执法,从批发零售到燃放全过程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禁燃措施,有效维护了市区大气环境质量。
“气象条件是诱发雾霾天气的主要成因,人们的生产活动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内在因素。气象条件不可控,但我们可改变行为习惯减少污染排放。”三门峡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禁燃烟花爆竹外,也提倡市民少开汽车,节约用电,绿色消费等,做到“绿色生活”。(大河报· 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闾斌 通讯员 常虹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