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卢氏县人民法院对韦某某涉嫌盗窃一案作出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的一审判决,这标志着该县公安史上涉案总价值最高的“2017.2.23卢氏县珠宝首饰被盗案”正式宣判。
2017年2月23日上午7时许,卢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该县某黄金珠宝店主王某某报案,称该店价值60余万元的珠宝首饰被盗报案后,立即启动大要案侦破机制。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宋福栓火速带领刑侦大队、信息情报大队、特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等警种部门精干力量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摸排走访、缜密侦查,2月26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犯罪行为人韦某某(男,29岁,卢氏县东明镇人),并于案发76小时的当日11时许,在一小饭店内将其一举擒获,并起获全部被盗财物。
经查,因外债缠身,在想到珠宝首饰店“肯定有好东西”,“可以帮助自己快速解决债务问题”,韦某某遂产生破坏该大型珠宝首饰店防盗窗入室盗窃念头。2月23日凌晨1时许,该韦携带作案工具,趁夜深人静之时,窜至该店,破坏防盗窗入室,将展示柜中97件珠宝首饰窃走并藏匿。4月21日,经卢氏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财物总价值593124元,系卢氏公安史上涉案总价值最高的案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原标题:【平安守护】卢氏公安史上涉案总价值最高的珠宝首饰被盗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