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下午17时许,该所接辖区群众李女士报警,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的10010元被人转走。接到报警后,该所迅速开始侦查活动,经调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李女士的朋友金某州身上。
1月19日下午,该所在县局其他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通过技术手段,确定犯罪嫌疑人金某州在洛阳市瀍河区某网吧上网。该所当即展开抓捕行动,在该网吧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金某州。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金某州承认,他利用李女士在日常上网消费、转账过程中输入密码的时候,偷记李女士的支付密码,在受害人李女士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于2018年1月10日、1月13日,两次登陆李女士的支付宝账户向自己银行卡上转账10210元,后用于购买彩票等挥霍一空。
警方提醒:目前网络购物日渐普及,各位网友在日常网络消费过程中,一定要保障自己的密码安全,防止他人偷窥,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