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扣税和工资不同 小心工资多1元,税收多扣1000元

2018-01-19 11:20:09来源:工人日报

临近春节,年终奖成了不少职工的期待。而针对年终奖缴纳个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年终奖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具体怎么算?一起来看看吧!

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TIPS:如果职工工资薪金低于3500元的免征额,需要通过年终奖补齐差额部分后,再进行计算。

规定还明确,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按上述算法缴纳个税最低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从最低的3%,到最高的45%。收入越高,对应的税率也就越高。

举个例子,某职工扣除社保金后,月收入为5000元,年终奖为24000元。那么有以下3种算法↓↓↓

算法1

即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纳税——

则该职工需要缴纳的年终奖个税应该是:

24000×10%(对应税率)-105(速算扣除数)=2295元

其正常当月收入部分按5000元纳税,缴纳个税为:

(5000-3500)×3%=45元

全年缴纳个税:

2295+45×12=2835元

TIPS:缴纳的个税确实更低

算法2

即如果年终奖和其他各明目奖金一样,归并至当月薪金收入一起缴纳所得税。则——

该职工该月应纳税额为:

24000+5000-3500=25500元

该职工需要缴纳的个税应该是:

25500×25%(对应税率)-1005(速算扣除数)=5370元

全年缴纳个税:

5370+45×11=5865元

TIPS:比第一种算法多出3000余元

算法3

如果年终奖24000元平分在12个月的工资中逐月发放,不再发放年终奖。相当于该职工每月收入为7000元,税前总收入不变。则——

该职工每个月需缴纳的个税为:

(7000-3500)×10%-105=245元

全年缴纳个税:

245×12=2940元

TIPS:同样高于第一种算法

该计税办法一年只能用一次

税务部门相关人士也指出,年终奖单独计算纳税的方法,等于是将这部分奖金平分到各个月份中,从3%的低税率开始享受。

如此一来,对应的税率就是更低的,缴纳的税费也降低不少,也是对纳税人一个实实在在的优惠。根据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温馨提示:小心工资多1元,税收多扣1000元

由于个人所得税采取累进税率,极端情况下,多1元的收入就可能会让个人所得税税率进入下一级,戳下图↓↓↓

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也会进行相应的测算。但是无论如何计算,年终奖单独计算一定比归并入当月收入一起计算划算许多!

关于年终奖这5件事你也要知道

Q:单位必须要发放年终奖吗?

A: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

Q: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

A:《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工资总额中包含奖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性质上属于工资。

Q:单位可否以实物的方式抵发年终奖?

A:《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Q:年终奖和13薪有区别吗?

A:有些企业,尤其是外企,采用13薪或14薪的方式奖励员工,即按照员工的平均月收入在年底多发1-2个月(当然也可能更多)的工资作为奖励。

13薪与年终奖不同,与月薪性质相同,属于固定发放,发放的时间、数额、方式都是固定的,按照月工资计算个税。而年终奖则可能由于企业效益、集体及个人绩效等原因,发放数额、时间各有不同,同时年终奖需要平摊到12个月后计算个税。

Q:提前离职、新进职工当年可以拿到年终奖吗?

A: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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