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任欢 通讯员 段华峰
使用微信转账,却转错账户,损失还能否讨回?
2017年12月31日,渑池县城关派出所指导员陈明周和副所长刘卫东接到王某报警,称微信转账时转错钱了,而且对方已将其拉入黑名单,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经民警了解,王某(男,45岁,四川南充人)长期在渑池某大型企业承包安装维修工程,年底给手下工人发工资时,不慎将6000元钱转错账户,发现转错后,王某立即与对方联系,但已被对方拉入黑名单,无奈只得报警求助。
事关农民工工资,关系到过年一家人的生活,处理不好,极易引起劳资纠纷。陈明周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想方设法挽回损失。在查看转账记录时,陈明周发现王某微信存对方名字为焊工,且是好友,断定对方肯定以前在王某手下干过活,便让王某将对方微信名截屏,群发给手下干活的焊工,通过微信找人。一番努力后,王某手下一焊工找到对方信息,陈明周立即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
经调查,赵某某(男,42岁,洛阳人)以前曾在王某手下干活,目前在江苏打工。陈明周与赵某某聊天时,亮明了警察身份,要求赵某某立即退回王某错转的6000元钱,同时与赵某某讲道德、诚信,告诫其不要心存侥幸,如果拒不归还,将会承担法律责任。在陈明周的反复劝说和心理攻势下,赵某某将王某加为好友,如数归还了6000元。
收到失而复得的血汗钱,王某对渑池公安民警再三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