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的房子与合同上的面积有一点出入,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大家都能够理解。可刘女士说,她遇到的“出入”可不是一点半点,足足差了20多个平方米。
2011年,刘女士在“重庆华雄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华雄总部时代”大厦里的一套工业用房,合同销售面积为770平方米。因为是全款购买的房屋,双方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交房后的360个工作日内,要为刘女士办理好“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俗称的产权证。
刘女士说,开发商在2013年就完成了交房,可是直到现在,自己也没有得到《房产证》,而没有这个“证”,自己的房屋既不好出租,更无法卖。
她原以为只是开发商偷懒,才一直没有把证办下来,可谁知在2017年11月,一次交物管费时,刘女士看到了自己的《房产证》复印件,上面的产权人名字正是自己,而标注的办理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
刘女士这下更生气了:第一,证件2014年就办下来了,开发商却一直隐瞒着,不拿给自己;第二,当初开发商是按770个平方米面积出售的该房屋,可证件上的实际面积只有744个平方米,相差了26个平方米,总价差额接近10万元。
为了证实这份复印件的真实性,刘女士特地到房管局去进行了查证,并得到了证实。为何开发商要押着自己的房产证呢?可能性有很多,刘女士猜不透。不过在发现问题后,她多次找到开发商讨要说法,并要求对方交出《房产证》原件,以及退还多收的房款,可对方既没有给出解释,也没有交证、退钱。
开发商为什么会隐瞒业主的房产证?第1眼记者与刘女士一起来到了“重庆华雄实业有限公司”。不过这里的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不愿接受媒体采访。目前刘女士正在积极联系律师,准备就自己的损失,向开发商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