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和谐“金城”建设,按照省公安厅、三门峡市局统一部署,灵宝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农村地区存在的暴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横行乡里、扰乱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合作社等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农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二)城区存在的各种“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案件,涉嫌非法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三)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的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集贸市场、居民住宅小区、娱乐场所等民生领域中的强占各类市场的行霸、市霸、沙霸、“地下出警队”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以及操作“黄赌毒拐骗”的黑恶势力、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
(五)其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包括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强迫卖淫、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九类涉恶性质罪名)。
二、举报内容
1、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犯罪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依据,所检举、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举报方式
公民举报情况、提供线索,可采取电话、信件、举报箱和来人举报等方式,联系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110或8863301转26605
15839800888(马警官)
13183248660(刘警官)
18203989799(秦警官)
举报电子信箱:lzf8815950@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