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12月15日消息,乐视网今日发布公告,宣布聘任刘淑青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淑青。刘淑青从2010年11月起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控中心高级总经理,随后在融创入股乐视时进入乐视,并与2017年8月15日被任命为乐视网高级副总裁。
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管理架构,促进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更好开展,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淑青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淑青女士。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淑青女士的任职将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刘淑青女士简历
刘淑青,女,1974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乐视网董事。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内控总监,2010 年 11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控中心高级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淑青女士未持有乐视网股份,刘淑青女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董事,除此以外未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