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老太赔11.3万 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原创2017-12-05 13:27:23来源:三门峡生活网

近日,拍照女店员撞倒年近七旬的老太一案在西安市未央法院进行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女店员与与雇主承担70%的责任,赔偿老人11. 3 万余元。

据悉,今年1月4日,69岁的陈老太太在一家商场购物时头向右方观望时,被一位倒退着拍摄橱窗照片的女店员撞上,老人倒地受伤,后鉴定为九级伤残,右侧股骨颈骨折。

后来,老人将丁某、丁某的雇主白某及商场管理方西安某公司起诉,请求判令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6万余元;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该意外事件不是单方事故,双方都有责任。故判商场店员承担70%的责任。被告白某、丁某连带赔偿原告陈老太太各项损失共计11.3万余元。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被告已履行了赔偿义务。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一个店员倒退拍照就能撞出个九级伤残伤残,这似乎有点夸张,怀疑是老人碰瓷。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店员后退拍照就应该注意后面有没有人,撞伤了人赔偿没毛病,不论是不是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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