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在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45 岁的包女士准备起诉自己的雇主颜小青:在她家做保姆期间,对方总共骗走她30 多万。
据悉,包女士在雇主家做保姆期间一共被雇主骗走30余万,以“钱生钱”为由让保姆的工资翻翻,由于平日里颜小青待人接物比较“厚道”,雇佣关系良好,觉得有些要求说出口“没面子”,加上包女士缺乏法律常识,二人之间并未写下欠条。
从2016 年至今,包女士分多次向颜小青转账31.5 万元,其中只有10 万属于她,其余的钱来自她的同学与亲戚。
没想到的是,拿了钱的颜小青突然失联了。直到多名债主上门,包女士才发现“贴心”女雇主其实是一个“老赖”。雇主的房子里已被抵押的值钱物品也被债主拿走了。
原来,这套住宅早在2016 年12 月就已经抵押给了一个信托公司,这是包女士之后清理屋内材料时发现的。
有句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包女士之所以把钱给了雇主其实也是想赚点钱,但是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凭义气放心的将钱交给其他人,何况是个陌生人。其实包女士完全可以选择一些正规的投资理财保值增值的同时也有个保障,不至于人走楼空钱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