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离职后被拖欠底薪佣金,珠海市民吴小姐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用“不要脸”、“贪钱”等字眼指责原公司负责人,不料被公司负责人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除赔礼道歉,还被索要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一审审理该案。王萍(化名)是珠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不久前将公司离职员工吴小姐告上了法庭。
在判决书中,王萍表示,吴小姐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不久便以向其要求佣金不得为由,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并公开在朋友圈进行散布。吴小姐的行为导致公司同事、客户对此事议论纷纷,自己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原本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精神遭受极大痛苦,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吴小姐的侵权责任。
法院一审认定,从被告提供的微信通话记录可见,开始被告并未有过激语言。但被告吴小姐辞职后被公司拖欠工资是事实,被告通过微信向公司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追讨欠薪,属于合理诉求。且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对其产生损害后果,最终驳回了王萍的诉讼请求,判决该案受理费由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