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三门峡身边事
10月,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给白天鹅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三门峡将为保护白天鹅立法,在重点保护期时段内,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内禁飞无人机、禁止垂钓等。
据了解,《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也是三门峡市自2015年取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保护白天鹅及其栖息地的条例。
随着天气日渐转冷,作为全国最大的白天鹅聚集地和观赏地,三门峡市也将迎来越冬的白天鹅。根据《条例》,三门峡市将从白天鹅栖息地“保护区”“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期”三个层面,对白天鹅进行层层递进的保护。
《条例》指出,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为三门峡市白天鹅保护重点期。在此期间,重点保护区内禁止(一)直升机超低空飞行;(二)放飞孔明灯、风筝、氢气球等飞行物;(三)放飞或者驾驶无人机、航模、动力伞、滑翔机、热气球等低空飞行器;(四)燃放烟花爆竹、闪烁射灯、击鼓鸣锣、鸣笛等;(五)游泳、划船、遛狗、放鹰等;(六)驱赶、惊吓白天鹅等;(七)翻越护栏、随意投食、乱扔垃圾等;(八)其他影响白天鹅栖息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白天鹅及栖息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的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给予处罚。直升机超低空飞行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放飞或者驾驶无人机、航模、动力伞、滑翔机、热气球等低空飞行器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