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关于“丈夫不同意手术,医生报警抢救孕妇”的消息在网上热传。不由让人再次想起不久前陕西产妇坠楼身亡的悲剧。同时,让我们更加重视一个关于“患者做手术应该谁签字同意”的问题。
据悉,9月23日中午,海南省乐东县人民医院一名孕妇为宫外孕,必须马上进行手术。但是,让人吃惊的是,其丈夫坚决反对在这家医院治疗,称“我要去三亚,我不相信你们!”医生苦劝无果,只好报警求助。
警察的到来终于让事情迎来转机,患者丈夫同意手术并签署相关沟通知情同意书。医生立马投入抢救,手术中发现,女子腹腔的积血已经有1000ml左右了,破裂的输卵管还在不停出血。经过手术,女子脱离了生命危险。
事件曝光后,网友对该名丈夫“一开始不同意手术”的行为表达了愤怒。
随后医生澄清道,“孕妇丈夫觉得我们是一个县级医院,怕医疗水平不行,想将他老婆转到三亚的大医院,而非其他原因不让动手术。他还是他还是很疼她老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