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法院一天审结3起涉“拒执罪”案件

2017-09-24 12:25:53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9月18日,卢氏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宣判三起“拒执罪”案件,三名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被判处罚金等刑罚,有力地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营造了依法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张某成与何某君、被告人王某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王某学偿还张某成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学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执行过程中,王某学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卢氏法院依法对王某学处以15日的拘留。拘留后,王焕学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卢氏法院将该案移交卢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迫于刑罚的压力,王某学同张某成达成协议并履行,取得张某成的谅解。因王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故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罚金3000元。

另两起案件均为侵权案件,法院依法判决停止侵权,限期腾空房屋,但被执行人杜某超与徐某礼在法院向其发出腾房公告后仍不履行腾房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申请人莫某荣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但在庭审过程中,两人已经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取得申请人莫某荣的谅解,法院依法判处二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

为破除执行难,卢氏法院积极利用刑事审判打击拒执行为,警醒教育了其他被执行人,有效遏制了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现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韩若雪 姚琳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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