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请假遭解聘 孕期工维权知多少

原创2017-09-06 19:11:59来源:洛神网综合

【孕期请假遭解聘】9月6日消息,女工孕期请假竟遭解聘,后经法院判决,涉案公司解聘依据不足,并须向阿红支付赔偿金24574.88元。

阿红(化名)2010年入职广东一家磁材公司,一直兢兢业业工作。2015年年初,阿红怀孕了。3月,她感到身体不适,预向公司请病假,公司相关人员告知只能请事假,她只好先请两天事假,准备事后凭诊断证明办理病假手续。结果病养好后,回到公司被告知自己因违反公司规定连续多天旷工已被开除。遂将公司告上法庭。

本案的争议点为涉案公司是否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因此法院审理证实,阿红并不存在擅自离岗,无办请假手续、明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因此,判决涉案公司解除阿红劳动合同的依据不足。法院一审判决涉案公司向阿红支付赔偿金24574.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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