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发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实施意见

2017-07-01 13:41:17来源:陕州区法院 作者:徐瑞龙

2017年6月26日,在陕州区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陕州区法院会同陕州区检察院、陕州区公安局共同签署并公布了《关于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联合打击拒执罪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关于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具体情形,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可构成拒执犯罪的相关情形等重点内容,并着重就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理解、民事诉讼中送达地址确认书执行过程中的适用、公告送达、自诉案件被告人的逮捕问题等做了详实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检法三机关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中的操作流程,理顺了衔接、配合关系,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意义。

《联合打击拒执罪意见》的发布,是陕州区打击拒执犯罪警务办公室和陕州区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成立以来的又一创新之举,为陕州区法院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该意见的出台彰显了陕州区公检法三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构建诚信陕州的坚定决心。今后,陕州区公检法三机关将通过顺畅的衔接机制和明确的责任分工,继续合力打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以来,陕州区法院持续保持对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向陕州区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41案44人,陕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16案16人;自诉案件立案72案72人,和解履行36案36人,判决15案15人。两个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成立仅一个月,已召开专门联席会议3次,接收移送公诉案件16案16人,目前已立案7案7人,其中长期规避执行,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的5案5人中,已有2人被抓获后刑事拘留。

据悉,陕州区公检法三机关,在成立陕州区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基础上,会以《联合打击拒执罪意见》为指导,继续加强沟通合作,在今年下半年,不断开展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严打拒执行为,力争取得“打击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在陕州区营造“守法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树立人人能够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治意识。(徐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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