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选择假期外出旅游,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对此,三门峡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大家在外出旅游要注意几点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我们最近接到过几起市民在外地旅游的投诉。”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投诉主要集中在:有旅游公司在宣传时打出各种优惠条件的广告来吸引消费者,而实际上旅游景点、时间、线路均“缩水”,还有旅行中的服务质量不是太理想,比如对住宿条件不满意等。
对此,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第一,要选择有资质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应当留心观察营业场所是否固定,是否依法悬挂营业执照,对于出境旅游、边境旅游还应当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对于投诉率较高的旅行社,应当慎重选择。
第二,不要轻信广告优惠宣传。一些旅游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的广告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广告中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第三,签订旅行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旅行合同是各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基本载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该包括多项具体内容。
第四,自费项目要理性消费。在行程中发生自费项目以及在旅游合同中安排的购物商场购物时,消费者均应认真鉴别、理性消费并索取有效的发票,否则应慎重消费或拒绝消费,对威胁消费的行为应就地投诉、举报、报警。
第五,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好旅行合同和小票发票等消费凭据,一旦发现合法权益受侵害要及时与旅行社交涉、协商,或者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在行程结束后向本地有关投诉受理机构投诉。(记者李博 通讯员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