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职业“黑粉”江湖:平台和“喷法”各有标价

2017-05-21 07:41:08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孔令晗、张聪

但与职业黑粉不同,这些商家提供的水军只能根据微博的内容进行评论,“评论一般都是夸奖的,好文章,转发,加油等等”。当北青报记者明确说明就想要负面评论时,卖家回复称“负面的评论不敢保证,有的怕会被屏蔽。”据商家介绍,他做的这种算水军,平时做负面评论的比较少。

另一个卖家则表示,负面评论那种要直接支付宝付款,不能通过购物网站进行交易。而且,职业黑粉的价格会高于普通水军,评论7毛一条,转发7元100条,点赞5元100个。买家可以将负面评价内容的大致方向先发给卖家,卖家会安排人员去写具体的文字内容,再通过后台进行评价操作。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一旦业务达到一定数量,一些职业黑粉头就会开始拉一些下线,往往以在校学生为主。先由粉头编好文案,再通过微信群分发到各个下线手中,双方根据工作量按日结算工资。但据该卖家证实,这种发展下线式的人工转发评论已经完全可以由后台技术代替。

法律人士:损害他人名誉应担责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介绍说,网上黑粉散布他人的不利的行为,涉及损害他人的名誉,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参与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据韩律师介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业黑粉诽谤他人的行为,可能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行为较为严重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捏造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之下有期徒刑。

另外,从民事责任角度,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行为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可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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