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发生此类事件时,运营方应该先行赔付,而不是让用户直接找保险公司。
唐中成认为,作为共享单车的运营方,不管是对客服人员的培训,还是对于最近受害人索赔的诉求,共享单车他们有种误解:认为他们买了保险,这些事情就应该都由保险公司来处理。实际不是,他们才是真正的责任主体,应该先行赔付,赔付之后,他们再根据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由保险公司再赔付给他们。
冯先生方面最初提出的索赔金额是2万,唐中成此前表示,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会继续追加,尽管和解达成的最终金额双方均未透露,但是应该不会比2万元少,这个金额大大超过ofo为用户所投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类似案件究竟该赔多少,是遵照保险金额还是都以双方商定来处理,各方并没有明确说法。这样的结果是否会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带来影响?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