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各被告在其控制及经营的“中国IT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资讯网”两网站上,几乎同时发布了一篇题为“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匿名文章。涉案文章以匿名报道的形式大肆捏造事实、散布谣言,从文章大标题、导语、小标题到主体内容均赤裸裸地对摩拜恶意进行不实的名誉攻击,充斥着诽谤言论与侮辱性的谩骂,包括为吸引公众关注而精心设计的“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醒目标题,各被告恶意编辑并突出显示的导语“层层挖掘迅速成名背后的摩拜,可发现其不仅存在抄袭问题,也在用户押金问题、投资人最关心的盈利问题上都已丧失了应有的企业诚信”;以及在文中不遗余力地诽谤摩拜“鼓吹技术创新,实则抄袭成性”、“摩拜为了赢得投资和行业关注,打造自身科技感的企业标签,不惜通过抄袭技术专利的手段,并刻意将其技术创新能力严重夸大”等。由于各被告合谋的共同侵权行为,涉案文章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严重损害摩拜的商业信誉和企业社会形象,给摩拜造成了重大的、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摩拜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专门针对摩拜进行的有组织的网络诽谤和抹黑事件,摩拜有合理理由怀疑是由于商业上不正当竞争引起的、被人恶意驱动的互联网名誉侵权活动。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即在其涉案网站上删除全部侵权报道和相关链接;各被告向摩拜披露侵权报道的来源及其作者的身份信息;各被告在其“中国IT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资讯网”、“比达网”等网站以及新浪网、搜狐网、今日头条等第三方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日发布向摩拜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各被告连带赔偿摩拜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暂计100万元,以及摩拜为制止侵权发生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暂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