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制度还有可以升级的空间
当然,这一次南京警方联手八家企业,只是小试牛刀。仔细分析,“黑名单”制度还有很多可以升级的空间。例如,列入黑名单的骑行人都是违反交通法规在先,只是因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对肇事者难以惩处,才将相应信息移交给企业,让共享单车企业代为处罚。在这里,对非机动车处罚的老大难问题再次浮现。可以说,前面若无“处罚难”的车,后面就不会有“黑名单”的辙。
“黑名单”虽能规范 但仍存道德层面难题
与此同时,对于群众诟病较多的“乱停乱放”、“恶意破坏单车”等不文明行为,有些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并未上升到违法层面,怎么罚?列入黑名单,让责任人永远不得使用共享单车,似乎处罚过重。不列入黑名单,肇事者的行为又损害公共利益。足见,“黑名单”制度在这里陷入两难。我们是否应当给“黑名单”设定不同期限和不同档次,让责任人受到惩处的同时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更重要的是,一说到“黑名单”,我们都知道是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黑名单”最大的威慑力在于“多部门信息联网”,正如《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所述:让守信人走遍天下,让失信人寸步难行。目前,“黑名单”仅限于共享单车企业,还需打造升级版。唯有实现多部门联动,才会让威慑力更强。
将共享单车使用记录列入征信体系,目的就在于为市民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立规矩。但制度再完备、管理再细致,终归不能面面俱到,只有加强人的自律、人的遵纪守法才能让共享单车不掉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