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查获数百起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
近几年尤为突出
为切实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出行环境,排查我市在校学生非法驾乘机动车的安全隐患,5月10日,三门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针对在校学生涉及交通违法活动约谈会。市区大中专院校和部分初高中学校的教师代表以及10余名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了约谈会。
近期,全市公安机关开展2017年“全民洁城行动”,针对部分市民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街头飙车这一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还严查摩托车涉牌涉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约谈会上,民警对近年来市区在校学生因街头飙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及部分事故案件进行了通报,让在场的教师及家长代表深受触动。据了解,交管部门每年都会查获数百起在校学生、社会青年等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飙车等违法行为,而且近几年这些现象尤为突出。
为了追求刺激、个性,他们对摩托车进行改装,骑行过程中他们在路上竞相追逐,部分年轻人甚至在人多的地方飙车,以吸引行人注意,已经成为影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环境的一个隐患。
三年多的时间
发生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592起
事实上,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无牌无证驾驶,在追求刺激、个性的过程中,一些未成年人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4年9月30日18时30分许,唐某骑自行车沿六峰路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好声音KTV门前处时,与毋某(16岁)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2015年3月24日23时21分许,李某某(15岁)驾驶无牌照轻便摩托车沿上阳路东半幅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和平路上阳路南200米处时,与张某某驾驶沿上阳路东半幅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的普通摩托车相撞,致二人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2016年9月25日20时40分许,孙某某(13岁)驾驶绿佳牌电动车沿经一路北会兴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华泰名门门前时,碰撞同向行驶的行人上官某某,致上官某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仅我市市区范围内,就发生18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592起,共造成1人死亡,658人受伤,平均每两天就发生一起,而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属于交通脆弱者行列,在交通事故中基本属于无保护人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情况在所难免。
交管部门、家庭及学校三方齐抓共管
才能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同时,交警部门提醒,虽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未成年人无证驾车只是进行批评教育,但若未成年人无证驾车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若年满16周岁无证驾车致人重伤或死亡,要按交通肇事罪追究法律责任。家长和学校要加强监管,注意孩子的动向,发现孩子有不良嗜好时,及时引导孩子的兴趣爱好回归正途,不可放任自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杨宏国称,学生每天大部分的时间是在校园度过的,学校作为教育的主体,对学生身心成长影响深远,学校应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长抓不懈,教育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校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排查、正确引导、防微杜渐。而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港湾,父母的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基石,但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存在偏袒及过分溺爱,默许甚至纵容子女驾驶机动车,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孩子健康成长的道路上埋下了定时炸弹。
在约谈会上,教师及家长代表分别发言,他们承诺今后会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交管部门、家庭及学校三方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詹江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