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市运管局向天津“滴滴”出行总部寄发行政处罚决定,因在杭州不按《杭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给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人员停止接单服务,杭州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
这是杭州网约车实施细则颁布后,对网约车平台开出的首张罚单。
10位快车司机都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报名记录也没有
今年春节以来,杭州市相继开展了13次针对网约车的全市统一整治行动。在近期这次检查中,全市累计抽查了50辆网约车。运管部门发现,这其中有10辆在滴滴出行接单的快车存在人车信息线上线下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本来登记信息是浙A车牌,可实际运营的多为外省号牌车辆。
而且,驾驶这10辆快车的司机,都没有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运管部门又将涉案车辆的信息做了比对,无论车主或驾驶员,不仅都没有取得资格证,他们也都没有报考资格证考试的记录,换句话说,他们是彻彻底底的“黑滴”。
首次处罚网约车平台
以往,遇到人车信息不符的情况时,处理结果多以“非法营运”处理当事司机。这一次,运管把平台公司列为了处罚对象。
杭州市运管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网约车管理办法制定的杭州网约车管理细则,管理的模式为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和司机,特别在过渡期结束以后,平台理应加强对注册车辆、司机信息的核查,并督促和组织相关车辆、司机尽快取得资格证。
随后,市运管局对“滴滴”平台开出了10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写道:“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拟作出罚款伍仟元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