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微博微信联盟”成员单位
为确保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表时间、地点:
5月15日—19日到就近的县(市、区)招生办领取《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交送毕业生材料时间:
5月24日-5月26日,考生本人到各县(市、区)招生办交验相关材料。
交验材料包括:
1、专科毕业生需交验: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科毕业生需交验: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2017年6月30日(含30日)以前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县(市、区)招办均设立毕业证办理点。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毕业手续,市直及湖滨区考生均统一到湖滨区招办办理(黄河路中段时代百货西侧,电话:0398-2822692)。
2、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须用钢笔填写,加盖单位行政章。
3、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填写准考证号、办证单位、毕业专业代码及名称。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在2017年7月1日之后。
5、办理毕业手续需交毕业证工本费20元/人。
6、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毕业信息、确认并签字留存备查。
7、领取毕业证时间:2017年7月下旬到办理毕业证手续的县(市、区)招生办领证(在市招办、湖滨区招办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统一到湖滨区招办领取毕业材料)。
三门峡市招生办自考科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