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路边捡手机,回家给自己发万元“红包”

2017-05-10 14:38:20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5月4日下午,尹某与家人一行4人,在巴南区巴滨路恒大御景湾路口附近散步,捡到一部没设置锁屏的银灰色小米手机。回家后,尹某翻看手机信息发现,机主微信钱包绑定了银行卡,需要输入密码。打开手机壳,发现里面有一串6位数字,照此输入微信账户密码,果然正确。

尹某打开机主微信支付,先给自己的手机充值200元,再通过微信给自己发9个红包,其中8个200元,一个50元。最后,又通过微信面对面收款形式向自己转账4次,分别为2400元、10000元、1000元、900元。先后收到16150元红包的尹某,满足地收手了。

次日,丢失手机的张先生补办电话卡后,收到多条银行转账通知,赶紧到巴南区公安分局报警。民警经过摸排调查,很快确定尹某有重大嫌疑,于7日将尹某抓获。尹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全额还钱。

尹某因为贪念,不仅让自己形象受损,还将受到法律制裁。目前,警方以盗窃他人财产罪名,已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巴南区警方提醒,丢失手机赶紧做几件事:打电话给运营商,挂失;打电话给银行,冻结网银;拨打95188,解除支付宝的绑定;微信用户登陆http://110.qq.com,解除绑定。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兴权表示,捡到别人手机,失主发现后仍不归还,尹某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起诉,要求返还追责。尹某捡到手机并且非法转移他人财物,构成盗窃他人财产罪,根据犯罪嫌疑人返还赃款的态度,量刑或6个月到1年。

阅读全文
    相关标签:
阅读(0) 编辑:ET005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的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其它网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smxtougao@163.com
相关阅读
新闻热图更多 >>
今日热点